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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中国古代的土地和赋税制度变迁总结

作者:小编 来源:未知 日期:2018-7-8 21:12:01 人气: 标签:古代对土地税制度
导读:中国古代的所有制关系主要是指土地所有制,它是一定生产力水平的产物,其产生、发展、衰落均与生产力发展变化密切相关。从本质上讲,我国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土…

  中国古代的所有制关系主要是指土地所有制,它是一定生产力水平的产物,其产生、发展、衰落均与生产力发展变化密切相关。从本质上讲,我国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土地制度都是私有制。

  井田制是我国奴隶社会的土地国有制度,是奴隶社会经济基础的基本形式。井田制,兴于商朝,盛于西周,于春秋。井田制的土地所有权属于国王,诸侯臣下只能世代享用,不得转让,奴隶主奴隶集体耕作并奴隶的劳动,井田制适应奴隶社会时期低下的生产力发展水平,成为分封制的经济基础。春秋后期,随着土地私有制的发展,井田制逐渐,封建剥削制度确立起来。

  春秋战国时期,由于铁器的使用和牛耕的逐步推广,大量的荒地被开垦出来,出现了许多井田制公田以外的私田。私田主人控制着私田产品,不缴纳给国君,而且改变了对耕田者的剥削方式,即让劳动者交出大部分产品后,可以保留一部分产品。这样,耕种的人就转变为封建农民,私田主人成为封建地主,农民向地主缴纳地主。这就是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剥削方式。

  这一历史发展趋势,春秋时期的的诸侯国中,都涉及到了国家赋税制度的变革,如齐国管仲的“相地而衰征”和鲁国的“初税亩”,都实行按亩收税,促使耕地由奴隶社会土地国有制转向封建社会土地私有制;战国时期,随着地主阶级变法运动的开展,最终在各诸侯国确立了封建土地所有制。典型事例如秦国的商鞅变法中“为田开阡陌封疆”,废除井田制,以法律形式确立了土地私有制度

  我国封建社会存在着土地国有制、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和农民的个体土地所有制三种主要土地制度形式。其中,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占支配地位,是封建生产关系的基础。

  (1)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在中国存在了两千多年,对于中国封建经济的发展,社会经济的繁荣起过积极作用,但其闭塞性和自给自足的特点却严重地阻碍了封建社会内部商品经济的发展,使商品交换处于极不发达的状态,了手工业通农业的分离,使手工业无法形成的经济部门,对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产生了不利影响,尤其是明朝中后期资本主义萌芽出现后,成为资本主义萌芽发展的严重障碍,造成中国社会的长期贫困和落后。它形成于春秋战国时期,到新主义后的土地被消灭

  (2)个体农民土地所有制,虽不占主要地位,但却是对封建生产关系内容的重要补充,它与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共同构成封建经济基础,是主义中央制度建立和长期存在的重要基础。这种小自耕农的自然经济和小生产者的小商品经济以家庭为单位,“男耕女织”、自给自足,分散在社会各个角落。在新主义时期,随着中国领导的土地和土地运动的进行而不断的发展壮大,到新中国成立后,随着新解放区的土地的完成,达到,至1953年—1956年对农业的社会主义完成,这一经济成分成了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

  (3)封建土地国有制,大致有王田制、屯田制和均田制等具体表现形式。新莽的王田制从形式上看与井田制相似,但本质上仍属于封建性质的土地制度。屯田制在中国的许多朝代都出现过,如西汉、东汉、曹魏、金朝、元朝、明初和清初。均田制主要在北魏和隋唐时期实行,主要特点有:社会上存在大量的无主荒地和劳动力,这是实施均田制的前提条件;把掌握的土地分给农民,并不触动贵族地主的利益;受田的农民必须完租纳调服役,贵族地主却无此负担。

  中国古代封建社会生产关系的突出特点是:封建地主土地私有制为主体,国家控制部分土地,小农土地私有制也占有一定的比例。国家控制的土地,除皇族、贵族、功臣直接享有外,许多封权往往分给农民耕种,向他们征收赋税,以封建国家的财政收入,如北魏和隋唐实行过的均田制。由于大部分土地是私有的,土地占有状况的变动就较为剧烈,其基本趋势是:地主官僚和贵族通过各种手段兼并农民土地,甚至是国有土地,控制了数量惊人的土地,出现了一大批一无所有、无以为生的农民;封建国家控制的土地数量急剧减少,力量严重削弱。在这种情况下,封建的危机不可避免地要爆发,广大农民为,求得,揭竿而起,而封建国家由于力量削弱,在农民大起义的风暴下,往往迅速溃灭。鉴于这种历史教训,新建立的封权中比较有远见的者,往往运用的力量,对土地占有状况进行调整。调整的基本点在于:①确保国家控制一定数量的土地,以强大的所必需的赋税财政收入;② 安定农民,使农民获得一定数量的土地,以恢复生产、稳定。但代表地主阶级的封权不可能从根本上土地兼并,甚至在地主、官僚、贵族兼并土地的条件下,要他们按实际占有土地状况缴纳赋税都难以做到。越到封建社会后期,国家对土地占有状况的调整与也就越小,封建制度的性也就日益加重

  在中国封建土地制度下,土地兼并是其最大特征。当一个新朝代建立之初,者调整土地政策,使社会经济迅速发展起来,伴随着经济的发展,地主阶级的不断增强,土地兼并也就愈演愈烈。显然,土地兼并是封建经济发展的结果,是地主阶级力量增强的表现,是封建土地私有制存在的情况下,封建社会无法自身克服的经济现象

  当土地兼并严重时,两种矛盾突出起来,一是农民阶级同地主阶级的矛盾,二是封建国家同地主阶级的矛盾。这种矛盾的发展将出现两种可能的结果:一是封府采取土地兼并的措施,使兼并现象得到一定程度的缓和;二是导致农民起义的爆发

  土地兼并对中国封建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上,土地兼并直接导致国家财政收入的减少,加剧了社会的悬殊,阶级矛盾尖锐,农民起义爆发,使一些王朝。经济上,对农民来讲,造成农民的贫困,无力购买手工业品;对地主来讲,封建地租较重,买田置地,影响手工业的扩大再生产,阻碍了中国资本主义萌芽的成长

  土地兼并,其根源在于封建土地私有制的发展。在封建社会,由于土地占有关系不固定,加之土地买卖盛行,必然导致土地兼并现象的出现。当时的阶级和被阶级对土地兼并采取了不同的态度。

  由于国家占有小农的多少,直接决定着国力的强弱,而土地兼并与封府的矛盾恰恰在于同国家争夺财源。因此历代王朝为了巩固自己的长久都曾实行过一系列兼并的政策,但结果往往失败。如王莽实行王田制(历史发展规律而失败)、北魏隋唐的均田制(随着国家掌握荒地数量减少和土地兼并而解体)、王安石的方田均税法(因大地主和大官僚的反对而失败)。土地兼并之所以贯穿于封建社会的始终,国家的任何抵抗政策都不能使之逆转,其根本原因在于土地私有制和土地自有买卖制度的存在。在这种制度下,人们可以自有买卖土地,而人们之所以热衷于购买土地,又是封建时代只有土地才使“不忧水火,不忧盗贼”的财富之本,只有土地才是各种形态财富的最后归宿。而封建国家往往是在不触动地主土地所有权的条件下,去争取延缓土地兼并的形势,因此它只能缓和这种形势,而无法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

  被阶级农民阶级在起义过程中提出过“均田免粮”,触及地主土地所有制,近代天平运动更是提出《天朝田亩制度》,但农民阶级不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者,这种阶级的局限性,使他们也不能解决土地兼并问题,不能完成废除封建制度的任务。

  注意:中国古代主要有四大土地制度:奴隶社会的井田制;北魏开创、隋唐沿用的均田制;汉代开创以后历代沿用的屯田制;清代实行的更名田。

  两汉时期正式编入户籍的平民百姓,被称为编户齐民。编户齐民具有的身份,依据资产多少向国家的交纳赋税,即田租、更赋、人口税和承担徭役、兵役。

  隋朝:沿用了北魏以来的租调制,租调数量比北周轻,农民服役时间也比较短。后来,又“民年五十,免役收庸”,即缴纳一定的绢代替服役,以庸代役的制度开始部分推行

  唐朝前期:以轻徭薄赋的思想赋役制度,实行租庸调制。其内容如下:成年男子每年向缴纳一定量的谷物,叫做“租”;缴纳定量的绢和布,叫做“调”;服徭役期间内,不去服役的可以纳绢或布代役,叫做“庸”。唐朝的庸不再有年龄

  农民生产时间较有,赋役负担相对减轻,使许多荒地开垦出来;的赋税收入有了保障,府兵制也得到巩固。这些都使国家富强起来

  原因:唐玄天宝年间,土地买卖和兼并之风盛行,直接支配的土地日益减少,均田制无法推行,租庸调制也无法维持。国家的财政收入大为减少。

  内容:780年,唐德采纳宰相杨炎的,实行两税法。每户按资产交纳户税,按田亩交纳地税,取消租庸调和一切杂税、杂役;一年分夏秋两季收税

  使唐朝中期以来极端混乱的税制得到统一,在一定时期内,了国家的财政税收;改变了自战国以来以人丁为主的赋役制度,开始以资产和土地为主,表明封府对农民的人身控制有所放松;两税法贵族、官僚、商人都要缴税,这就扩大了税源,增加了的财政收入,也相对减轻了农民的负担。实行两税法,是我国封建社会赋税制度的一次重大和进步

  措施:一条鞭法将原来的田赋、徭役、杂税,“并为一条”,折成银两,把从前按户、丁征收的役银,分摊在田亩上,按人丁和田亩的多寡来分担

  一条鞭法是我国赋役史上的一次重大,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赋役合一(税收种类的变化);二是赋役征银,纳银代役(纳税手段的变化);三是部分丁税摊入田亩中(收税标准的变化)

  意义:纳银代役的,相对减轻了农民的负担,同时说明农民对封建国家人身依附关系的松弛;赋役征银的办法,适应了商品经济的发展,有利于农业商品化和资本主义萌芽的增长

  1712年,清以康熙五十年(1711年)的人丁数,作为征收丁税的固定丁数,以后“滋生人丁,永不加赋”

  意义:封建国家对农民的人身控制进一步松弛,隐蔽人口的现象也逐渐减少,摊丁入亩对我国人口增长和社会经 济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注:在封建社会,赋税制度是封建和剥削、人民的工具,是运用国家对农民进行超经济剥削的手段。封建财政管理的出发点和根本归宿点,就是如何赋役来源和加强对赋税的。

  封建赋税形式,从内容看大致可分为三种:地租、实物地租和货币地租。具体来看:①以人口为依据的人头税和以人丁为依据的丁税;②以户为依据的财产税,即调;③以田亩为依据的土地税,即田租;④以成年男子为依据的徭役、兵役;⑤其他苛捐杂税。

  (1)特点有:① 由向国王纳贡向征收人头税和土地税;②征税标准由以人丁为主逐渐向以田亩为主过渡,人头税在赋税种所占比例越来越少,可以两税法为标志“过渡”开始,以地丁银为标志“过渡”完成;③由实物地租逐渐向货币地租发展,可以一条鞭法为标志;④ 征税时间由不定时逐渐发展为基本定时,可以两税法为标志;⑤农民由必须服一定时间的徭役和兵役发展为可以代役,以“庸”制为标志;⑥ 税种由繁多逐渐减少,可以一条鞭法为标志;⑦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对商品征收重税。

  (2)这种演变说明,随着历史的发展与进步,封建国家对农民的人身控制松弛;用银两收税则是封建社会后期商品经济活跃及资本主义萌芽产生的相应反映

  注意:赋税征收必须适应生产力发展水平,劳动者最低限度的条件。如果者了这个原则,进行超经济的剥削,只能适得其反,导致阶级矛盾和自身。

  4、中国古代赋税制度变化的原因:①生产力和商品经济发展;②农民的斗争;③者形势,调整政策。

  第一种情况,迅速改变了经济凋敝、的状况,缓和了阶级矛盾,有利于经济恢复和发展;第二种情况,扩大了国家税源,增加了收入;第三种情况,通过税制,增加财政收入;第四种情况,加重了人民负担,成为农民起义的原因之一

  (3)赋税制度的沿革取决于生产关系和生产力水平状况,实质体现了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的发展规律。

  (4)赋税是封建国家的经济基础;赋税的合理与否关系到社会进步与倒退,是评价历史人物和封建的依据之一;赋税制度的变化主观上取决于者的素质,客观上取决于生产力的进步。

  历史上,一些封建者在一定历史时期相对减轻对农民的赋税剥削,完全是为了巩固封建,同时也是为了将来加重剥削。一般说,一个新的王朝在建立之初,由于刚经过农民起义的沉重打击或长期战乱的,社会比较贫困,者总会吸取前朝覆亡的教训,采取一些比较宽舒的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对劳动人民的和剥削,以恢复和发展社会经济。一当社会经济得到恢复、财富有所增加,阶级就会重新加重对人民的。

  黄河流域是中华民族的主要发祥地,是中国开发最早的地区,人口集中,经济文化发达,成为最早的经济重心。后来经济重心逐渐迁移,迁移的方向是经济重心的东移南迁,其中主要是经济重心的南移。

  第一阶段:从远古到西晋,特点是南北经济从同步发展进而到北方经济迅速超过南方。在母系氏族繁荣时期,首次形成南稻北粟的农业格局。到新石器时代晚期,因地理条件合适,黄河中下游地区首先过渡到奴隶社会。战国秦汉时期,北方经济高度发展。东汉、三国、西晋时期呈现出北方经济衰退和南方经济发展的特点。但曹魏统一北方后,经济得到发展,北方经济力量仍超过南方,因此西晋得以统一南方。

  第二阶段,从西晋末年到隋唐五代,特点是全国经济重心第一次在北方失而复得,并开始逐渐南移。经济发展从北方和南方基本平衡到南方经济开始超过北方,使我国经济重心南移成为不可逆转之势。西晋后北方陷入十六国混战,使经济重心第一次因经济衰退而消失。直到北魏统一北方后采取均田制、租调制等措施后才使北方经济得到恢复。北魏后来为东西魏,又演变为北齐和北周。西魏和北周进行过一系列,经济发展后,北周统一北方,从而使北方经济实力继续维持超过南方的局面,恢复了经济重心的地位。南朝时,南方经济因局势相对稳定得到发展,并基本上赶上北魏,长江流域成为新的经济重心,南北呈抗衡局面。但北方至隋统一前,北方再度成为全国经济重心,隋朝也得以统一全国。隋唐是我国封建社会的鼎盛时期,黄河流域的农业不仅恢复还有新发展,同时长江流域农业也获得很快发展,南北方经济处于高度发展时期。但安史之乱后,经济重心又呈现出南移的趋势。

  第三阶段,五代辽宋夏金元明清时期,是我国古代经济重心最终南移并得到不断强化的阶段。由于社会和自然的原因,这一时期之初,北方经济继续凋敝,而南方经济包括农业、手工业和商业却更快发展,终于赶上北方,并使南北差距进一步扩大,经济重心完成南移进程,并不断巩固。其中,五代时南方经济的发展,南宋时期南方商品经济的发展和海外贸易的发展,元朝为实现南粮北调而开辟漕运和海运,明清时期江南商品经济的发展和资本主义萌芽时这种经济重心南移趋势的反映。

  我国古代经济重心转移的规律:由北向南从黄河流域转移到长江流域和江南一带;由内地向沿海逐渐转移。

  六朝时期,特别是东晋南朝时期,江南农业的开发从江东扩展到整个长江流域,进而波及到岭南和闽江流域

  我国古代经济重心南移的原因有:①北方战乱多,南方相对和平稳定,有利于经济建设和发展;②北方农民大批南迁,带去了先进的生产技术,并补充了江南的劳动力;③江南者为发展实力,比较重视发展经济;④南北方劳动人民共同辛勤劳动,开发了江南;⑤南方生产条件和自然比较优越。

  从地理角度看:①气候影响,宋以前粮食主要以旱地作物小麦、粟为主,这些适宜生长在北方的温带性气候;北宋占城稻的引进,到南宋时成为主要农作物,明朝时产量提高、面积扩大,而水稻不适宜种植在温带性气候区,适宜种植在江南地带季风性气候区,这里光热条件好,雨热同期,水资源丰富,水利工程开发好。②江南多以平原丘陵为主,土层深厚,易于开垦和种植,茶树、柑橘、甘蔗等经济作物易于种植。③北方水土流失严重,自然资源遭到,恶化,影响了农业生产。这主要是人为的烧荒滥垦造成的,结果使水土流失严重,土地面积减少。同时使黄河因淤积而经常泛滥,不适宜于农业的发展。

  ①北方农民的大批南迁,带去了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经验,体现了当时生产力的最高水平;②南移趋势往往在国家或割据战乱时期最突出;③重心的南移对经济重心的南移有一定影响

  ①稳定是经济发展的基础。经济重心的南移和南方经济的发展都是在北方战乱而南方相对稳定的条件下完成的;②生产力的进步是经济发展的最重要的因素;③经济的发展必须得到者的重视

  注意:在中国古代经济重心的转移除了经济重心的南移以外,还存在一个经济重心东移的趋势,伴随着古代海上丝绸之的兴盛,我国的经济重心逐渐东移。特别是近现代以来,由于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入侵,东部沿海地区的自然经济较为彻底,有利于近代资本主义的产生和发展,东部沿海地区的近代经济迅速发展起来;加上东部沿海地区交通比较发达,对外贸易发展,使得我国东部沿海地区经济发展速度较部地区快,形成了现代经济重心在东部的经济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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