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受理原告广州美霖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盛世汇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向你公告送达(2017)粤0114民初1897号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7年8月11日上午8时50分在本院十一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判决。本院受理原告广州美霖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盛世汇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向你公告送达(2017)粤0114民初1897号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7年8月11日上午8时50分在本院十一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判决。 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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