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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人民

作者:小编 来源:未知 日期:2018-7-21 2:05:14 人气: 标签:商务管理部部门职责
导读: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办公厅《关于调整省级以下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和完善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3〕24号)文件,根据市…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办公厅《关于调整省级以下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和完善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3〕24号)文件,根据市编委《关于将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职能及机构划入市农委的通知》(六编〔2014〕14号)要求,按照商务部和省商务厅提出的“交工作、交情况、提”的原则意见,现将我局承担的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职能等相关交接工作商函如下:

  近几年来,按照、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相关部署,我市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认真履行职责,不断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保障肉品质量安全,促进生猪定点屠宰行业现代化转型和科学、健康、有序发展。

  根据2004年2月省编委对省商务厅的职能设置和2005年市编委对市商务局的职能配置,将原市经贸委的内贸管理职能成建制划入市商务局,其“生猪定点屠宰管理”职能作为内贸管理职能的一部分,从原市经贸委管理的市商贸流通协会一并划转市商务局,由我局市场运行科具体承担。

  2006年12月底,为加强市城区生猪屠宰管理工作,我局成立六安市城区畜禽屠宰管理工作办公室,按市意见,分别从金安区生猪办、裕安区生猪办各抽调3名具有执法资格人员协助工作。2007年6月,为适应工作需要,经市编委批准(六编〔2007〕16号)成立市畜禽屠宰管理工作办公室(市定点办),为隶属市商务局管理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原市城区畜禽屠宰管理工作办公室整体转为市定点办。

  为完善市定点办的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职能,行使对生猪屠宰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市定点办与市商务综合执法稽查大队合署办公,实行统一领导、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市要求在抓好全市生猪屠宰管理工作的同时,重点抓好市城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

  截止目前,全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数量109个,其中达到以上标准的机械化屠宰厂7个,乡镇小型定点屠宰场点102个。另有以上标准的机械化肉羊定点屠宰厂和菜牛定点屠宰厂各1个。按照省和省商务厅要求,至2015年底“放心肉”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结束,我市在关闭全部小型生猪定点屠宰场点的基础上,保留且达到3A以上标准的机械化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目标数为14家。

  市定点办定编8名。在合署办公情况下,市定点办实际工作人员11名,其中:市商务局派领导和管理干部各1名,从金安区和裕安区各抽调执法人员3名,因工作需要聘用3名。经市编委批准(六编〔2012〕19号),从两区抽调的6名执法人员于2012年11月正式办理了调动入编手续,本次随机构职能一并划转贵委管理。

  为加强领导和管理,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经市商务局党委同意,市定点办领导班子由局派领导(法人代表)、商务执法大队长和工会3名组成,以主任办公会议形式决定重大工作事项。同时自主设置了财务科、政秘科、业务法规科和执法大队4个内设机构。

  作为市在畜禽屠宰行业指导协调机构,市畜禽屠宰管理工作领导组组员由市分管副市长任组长,联系业务主管部门的副秘书长和业务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13个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为组成。领导组办公室设在业务主管部门(现设在市商务局),承办市畜禽屠宰管理工作领导组日常工作和交办事项。

  2008年5月,国务院修订了《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2008年7月,商务部修订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2010年11月,我省修订了《安徽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此外,商务部等中央部委、省和我市也相继制定了一些规范性文件,主要有:2009年商务部制定的《全国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纲要(20102015年);2008年商务部、财政部制定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2011年商务部等九部局《关于加强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的通知》(商秩发〔2011〕493号);2008年省商务厅制定,省批准实施的《安徽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点)设置规划意见》;省办公厅《关于开展公益性直销菜市场和“放心肉”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皖政办〔2012〕2号);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扎实推进放心系建设试点的通知》(皖商秩字〔2012〕577号);2001年市制定的《六安市生猪屠宰管理办法》;2006年市畜禽屠宰管理工作领导组制定的《六安市城区生猪产品流通管理办法》、2012年制定的《 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市办《关于加强市城区生猪屠宰管理的紧急通知》(六政办〔2006〕80号)、《关于贯彻省物价局清理生猪屠宰税费征收事宜的通知》(六政办秘〔2007〕100号)、《关于换发生猪屠宰证书和标志牌定点屠宰厂(场)名单的批复》(六政办秘〔2009〕23号)、《关于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点)新一轮审核换证名单的批复》(六政办秘〔2011〕67号)、《关于成立市“放心肉”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六政办秘〔2012〕62号)、《关于印发六安市全面推进“放心肉”体系建设试行方案的通知》(六政办秘〔2012〕64号);市定点办《关于具体落实商务部财政部〈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的会议纪要》(〔2008〕3号)、《关于进一步完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监管体制调整落实监管责任的会议纪要》(〔2013〕1号)等。

  根据国家政策要求,为全面提高屠宰行业技术和管理水平,淘汰落后产能,促进屠宰行业现代化转型和健康发展,保障猪肉卫生质量安全,针对我市小型生猪定点屠宰场点数量较大,落后产能严重过剩,管理和技术水平偏低,猪肉卫生质量安全存在隐患的实际情况,在市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和推动下,在各相关部门的全力支持下,我们通过压点减能、审核换证、屠宰资格审核清理、行政执法等手段,关闭了大量落后的屠宰场点,积极推动标准化屠宰厂建设。自2006年以来,我市共关闭了262个乡镇小型生猪屠宰场点,新建和了7个标准化生猪屠宰厂,新建标准化肉羊和菜牛屠宰厂各1个。去年底,舒城县经批准开始迁址重建和新建标准化生猪屠宰厂各1个,急待竣工后组织验收。

  2006年以来,我局将打击私屠滥宰专项行动与常态化的肉食品执法监管相结合,始终保持着打击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2011年以来共查处私屠滥宰案件19起,罚款10余万元,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起,极大地了私屠滥宰违法行为。

  2010年以来,我市组织屠宰企业参加了省商务厅举办的8期培训班,培训了屠宰行业管理人员和屠宰技术人员200余人。依托商务部开发运行的畜禽屠宰监测系统,督促屠宰企业申报加入系统,实现系统内屠宰企业的周报、月报、年据(含屠宰量、销售量、代宰费用、员工人数、无害化处理量、营业收入、利润额等)。

  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安徽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我局承担全市屠宰行业肉品品质检验管理工作;督促屠宰企业落实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屠宰企业从生猪进厂验收、宰前宰后到生猪产品出厂等全流程台账记录,并配合市财政局对全市生猪定点厂(场)病害生猪及生猪产品实现无害化处理制度,对病害猪损失和无害化处理予以补贴。市定点办每年直接对屠宰环节猪、牛、羊肉开展质量抽检约30次左右。

  2010年以来,我局争取省商务厅生猪定点屠宰监管技术系统(视频)政策资金,对市本级、5个县区、7家屠宰企业生猪进厂(场)查验、待宰、静养、屠宰、检疫检验、无害化处理、预包装、肉品出厂(场)七个关键环节安装视频终端,实现省、市、县(区)监管平台与规模以上屠宰企业24小时全天候无缝链接。

  “放心肉”体系建设工作一直是我市五位一体的首要工程,按照安徽省人民《关于开展公益性直销菜市场和“放心肉”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皖政办〔2012〕2号)部署的工作任务,2012年以来我局结合全国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按照“一步到位、统揽、分步实施、社会监督”的原则,争取中央和省内贸促进资金200万元支持,2013年完成了2个县区(霍山县、裕安区)“放心肉”体系试点任务。试点县区关闭了50家小型定点屠宰场点,新建了3家标准化屠宰厂,为我市“放心肉”体系十二五规划顺利实现奠定了基础。

  2011年以来,商务部多次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全力配合农业等相关部门开展“瘦肉精”整治工作,我局按照中央编办“瘦肉精”监管职能界定(中央编办发〔2010〕105号),积极配合农业等相关部门加大屠宰行业监管力度,监督当地屠宰企业如实记录生猪来源与生猪产品流向,不得收购、屠宰含“瘦肉精”生猪,不得出厂未经检验合格的肉品。

  根据市编委《关于将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职能及机构划入市农委的通知》(六编〔2014〕14号)和市2014年3月4日召开的“全市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工作调度会”的要求,按时将我局承担的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职能、机构和编制人员划转移交贵委管理,及时办理相关交接手续。

  市畜禽屠宰管理工作领导组作为市管理屠宰行业的统筹发展、指导协调机构,应及时调整充实,发挥作用。

  屠宰监管技术系统视频管理是国家加强生猪屠宰行业监管,保障肉食品安全一项新的工作,更是我市“放心肉”体系建设重要内容之一。系统建设可以实现远程对生猪屠宰企业七个重要环节24小时实时,继续推进系统建设是生猪屠宰行业信息化管理的必然趋势。

  我市“放心肉”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保留14家3A标准以上机械化屠宰企业,压缩小型手工屠宰场点,实现集约化生产工作目标,代表着我市生猪屠宰行业监督管理的发展方向。今后两年压缩100个左右场点,继续推进“放心肉”体系建设,完成省、市提出的“放心肉”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

  生猪屠宰执法涉及到屠宰加工环节全过程,涉及到私屠滥宰重要领域,涉及到肉食品安全相关环节,加强联合行政执法是依法行政的重要体现,更是保障肉食品安全的重要手段。

  鉴于市定点办和市商务综合执法稽查大队始终是合署办公,经费是共收共支,资产是共建共用,经双方协商一致,宜采用以下分配办法:①个人使用的办公用品、用具随人划转;②考虑到划转人员6名,留下的商务执法大队人员5名,办公用房总面积分割为两部分,主要部分随划转人员划入市农委交定点办使用,其余部分留给商务局交商务执法大队使用;③财政和非税平台剩余资金随划转人员全部划入市农委交由定点办使用,2014年财政预算指标各自分别使用;④两部车辆各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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