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的有关执行。医院在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结束后,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应聘人员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时间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贵州义龙(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统一组织复检。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贵州义龙(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通过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应聘人员,试用期满后由贵州义龙(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根据劳动理聘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和贵州义龙(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签订和管理。 参照新区国有企业职工薪酬制度执行(3300元/月 6000元/月+绩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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